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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市企业的政策
来信人: 小吴 回复时间: 2015-08-18 来信内容:关于对企业上市的政策扶持 宁政201217号 非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是否能享受。若不能是否有其他政策可以参考。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扶持企业上市工作的若干意见》(宁政〔2012〕17号)由宁德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上市办)负责解释,办公室设在宁德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简称市发改委)。涉及经信系统的鼓励上市的政策有“小微企业挂牌交易补助项目”(详情可搜索闽经信中小〔2015〕264号文),申报对象为2015年度在“新三板”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省内小微企业(工业企业产值规模2000万元以下),我市申报的途径也是从市上市办上报。以上两方面内容,建议您向市发改委设在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