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征集
关于征集第二批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的通知
根据省经信委文件精神,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供需对接,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提高本地规模以上工业优质工业企业市 场占有率和产品竞争力,拟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第二批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产品的品种范围
在我市注册登记、依法经营的工业企业所生产的地产工业产品均可自愿申报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
二、《目录》产品推荐条件
(一)在宁德市内注册登记、依法经营的工业企业;
(二)产品具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监督检验合格报告,对有强制性认证和生产许可证要求的产品必须获得相关证书。
三、申报材料
企业需提供由当地经信(商、发)局推荐盖章的《宁德市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企业申报表》及电子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监督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产品合格证书复印件;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产品标准复印件;涉及国家强制认证和特许经营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提供国家相关部门发放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申报产品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商标图片电子版;企业法人签名加盖公章的承诺书。纸质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应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以及企业申报表和商标图片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当地经信(商、发)局(已于2016年列入第一批工业企业产品推荐目录的不再重复推荐)。各县(市、区)经信(商、发)局需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及企业实际生产地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2017年宁德市工业企业产品推荐目录》并盖章报送至市经信委经济运行科,同时将企业申报表及企业商标图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dgjzd@126.com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郑量,联系电话:2533967,传真:2822919。
五、其他事项
申报企业及有关机构所提供的数据应当真实可靠,申报企业所申报的产品必须质量稳定,未出现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问题,对已入选目录的企业如发现虚报、假报,经核查属实后,将取消地产目录资格且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申请。
附件:1.宁德市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企业申报表
2. 2017年宁德市工业企业产品推荐目录
3.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