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节能中心基本情况
来源: [经贸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7-08-23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宁德市节能中心于2007年10月挂牌成立,挂靠经贸委资源科。为加强我市节能工作开展,2010年10月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宁德市节能中心由挂牌机构改为单独设置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5人,经费由财政核拨(宁市委编〔2010〕32号)。中心现办公地点位于宁德市署前路6号。
宁德市节能中心主要任务是配合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节能监察工作,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下列节能监察日常工作:1、承担节能法规、政策研究和节能工作调研任务,为市政府制订节能规划、制度及政策措施等提供决策咨询服务;2、受市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论证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察监测工作;3、组织开展节能技术、产品和新机制的推广及节能宣传、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4、指导用能单位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和资源综合利用,淘汰落后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5、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节能环保产品、技术评价工作。
宁德市节能中心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节约能源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的推广示范。近年来,在开展企业节能改造、节水、对标活动、能耗在线监控、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推广绿色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清洁生产等方面工作取得成效,为我市节能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