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经信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8-02-12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2018年部门预算经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经济运行态势等。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的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重点支农产品、重要工业品、重要生产原材料等的调控方案;牵头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升级的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与央属、省属企业合作;参与指导、协调宁台、宁港、宁澳产业对接有关工作;拟订产业龙头促进计划、产业集群建设发展意见和政策措施,按规定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工业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四)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能源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负责天然气调度及依法分工负责陆上石油天然气城市门站外的管道设施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全市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依法承担全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全市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指导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承担节能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以及民爆器材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部署做好盐业行业管理相关工作;协助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开展农药、民爆等工业产品生产管理,负责民爆产品销售许可证的初核;负责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管理;依法管理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
(七)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和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负责指导和服务全市乡镇企业的有关工作;依法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八)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
(九)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现代物流、工业设计、典当、融资租赁、小额贷款机构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推进科技服务、售后服务、服务外包等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市信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依法依规承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一)组织开展区域性横向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协调省内外、区域、企业的经济技术协作;承担市政府有关对口支援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推进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支前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委包括22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4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
财政核拨
54
48
宁德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3
1
宁德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财政核拨
5
4
宁德市产业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7
6
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技术服务中心(含企联办)
财政核拨
10
12(含企联办2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主要任务是: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完成工业投资450亿元,其中技改210亿元;产业招商500亿元。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项目带动,推进发展后劲获得新增强。项目是后劲、是经济工作的第一抓手,持续推行“重大项目驻点服务”做法,重点抓好100个招商投资产业项目落地建设、投产达产。一要强化产业招商。围绕500亿产业招商目标,针对性地策划一批填补产业链核心环节和缺失环节的大项目、好项目。重点继续跟踪服务锂电新能源产业链项目,争取暂时租赁生产和正在对接的项目尽快落地;重点围绕不锈钢新材料、锂电新能源等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活动和举办第八届宁德世界地质公园文化旅游节专场招商活动,优化结构、做大总量、做强产业。同时,充分发挥我市锂电新能源产业优势,加强与上汽集团洽谈对接,争取上汽宁德基地项目签约落地。二是强化项目建设。完善工业投资项目首席责任人制度和“全系统、全覆盖、全过程”抓项目工作机制,对重大项目的用地、用海、用林等要素保障和审批、核准、备案等前期工作,提前谋划、靠前服务、精准协调、有力推进,确保项目尽快落地建设。重点推进中铝东南铜冶炼基地、周宁抽水蓄能电站、青拓实业400系不锈钢新材料、亚新钢铁等工业新建项目加快建设。三要强化技改投资。围绕实施“中国制造2025”,深入推进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持续组织提报一批市场前景好、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技改项目,发挥技改投资的扩能增效和示范带动作用。重点推进新能源三期、青拓高速线材型材、厦钨4万吨正极材料等50个重点技改项目。四要强化园区投资。实施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三个一批”行动,开展省级工业园区“一区多园”整合提升,继续推进实施一批工业园区改造升级工程包,支持工业园区通过PPP模式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短板,扩大园区有效投资。同时,突出区域和专业特色,提升宁德锂电新能源、福安冶金新材料、柘荣生物医药等产业基地、园区的专业化、聚集化水平,打造项目落地重要载体。
(二)抓科学运行,推进工业增长取得新成效。持续提高运行服务精准性,不断提升运行服务水平,重点抓好100家新增长点龙头企业的运行服务。一要加强运行监测。根据规上增加值、工业投资增长要求,倒排季度、月份计划,科学细化分解预期增长目标;落实“月分析”运行协调机制和每月通报制度,强化运行监测,及时分析、预测和预判全市及县域经济形势,突出“重点区域(福安、福鼎、蕉城、东侨)、行业(八大产业)、企业(龙头、新增长点)”的运行分析,协调解决问题、精准运行服务,保持工业稳增长态势。同时,加强与省经信委和市统计局的沟通协调,推进科学统计、应统尽统,力争完成年度各项指标任务。二要加强政策激励。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促进工业稳增长的系列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市本级一季度工业增长激励配套政策,确保一季度“开门红”;持续开展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和对接争取,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定制出台“一县一策”“一业一策”产业扶持政策,助推提质增效发展;牵头开展企业减负工作,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重点制定出台2018年电力直接交易分配方案,推进配售电改革试点工作,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三要加强要素保障。继续完善产融合作政银企对接机制,重点帮扶一批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遇到资金困难的企业扩大生产;持续加大产业基金扶持,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推进工业园区流转贷体系和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建设,培育引导优势企业上市发展,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要在用地、用工、用能等要素保障协调上主动作为,做到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促进问题第一时间协调、力争问题第一时间解决。四要加强分类指导。对领军龙头企业强化监测服务、要素保障和团队服务,强化龙头带动作用;对高成长企业落实调峰生产用电奖励、市场开拓、“一对一”服务等政策措施,促其尽快发展壮大;对创新型企业做到集聚要素资源,支持其超常规发展;对消费类企业要支持开拓市场,引导其加快创新发展;对困难企业要通过加强融资服务,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助其渡过难关;对停产企业要摸清情况、分类指导,促进具备复产条件的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三)抓产业提升,推进动能转换迈出新步伐。加大政策、资金、技术支持和“一业一策”帮扶,重点做大做强三大主导产业、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新兴产业,持续壮大发展新动能。一要加快主导产业补链建群。按照“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的思路,持续推进上克、海利、青拓不锈钢新材料系列项目和新能源三期、四期及产业链项目建设投产、扩能增效,结合湾坞不锈钢小镇、漳湾锂电新能源小镇建设,着力延伸补齐产业链条、打造全产业链,确保不锈钢新材料产业2018年建成千亿集群、锂电新能源产业在“十三五”期间形成千亿规模,力争把这两个产业建成世界级的先进集群。同时,加快建设中铝40万吨铜冶炼基地项目,力争2018年6月底点火投料试产,同步推进铜材料精深加工项目,争取设立中国宁德有色金属集散中心,加快建成铜材料产业集群。二要加快传统产业提升发展。电力产业要突出抓好核能、抽水蓄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发展,重点推进宁德核电二期5#6#机组、霞浦核电基地等项目前期工作并争取开工建设;水产、茶叶、食用菌等食品加工产业要大力发展新模式养殖、栽培及精深加工,加快海洋功能性产品开发生产,推进设备升级和品质、品牌影响力提升,提升产品附加值;电机电器产业要推进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及高端化、智能化、高效化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合成革产业要加快绿色改造,引进优势企业集团并加快延伸印花、植绒等后段精深加工;船舶修造产业要推进远洋渔船等特种船舶、大型深海养殖装备、大型钢构件研发生产和深化军民融合发展。三要加快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生物与新医药产业要鼓励发展针对重大疾病的化学药、中药、生物技术药物新产品,鼓励新特药产业化、冻干技术扩大应用和海洋生物医药开发,引进以道地药材为主打产品的中草药精深加工生产线,并引导传统医药企业向生物与新医药企业转型发展。同时,积极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规模。服务型制造方面,要加快引导优势企业从以产品制造为核心向产品加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型,推动研发、物流、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务分离,为行业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生产性服务;现代物流方面,要引导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鼓励物流企业承接制造业、商贸业企业的采购、运输、仓储、货代、流通加工、物流信息等现代物流服务。四要加快产业咨询分析机制建设完善。在已初步组建的锂电新能源、冶金新材料、电机电器和生物与新医药等4个产业发展专家咨询组的基础上,新增设立2个产业发展专家咨询组,定期召开专家组成员会议开展产业“把脉会诊”,加快咨询分析机制建设完善,为我市产业提升发展提供决策参谋。
(四)抓创新驱动,推进高质发展实现新突破。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紧紧围绕创新、依靠创新,实施创新驱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要推进研发创新。引导企业提高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力争新增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以上,到2020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30家以上;积极推进青拓集团公司申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校加强“产学研”合作,力争对接技术需求、项目成果各30项以上,开展1个以上行业技术诊断提升辅导工作。二要推进智能制造。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的数控、集成化、智能化设备,推进“机器换工”,提升企业制造智能化水平;鼓励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加大生产控制、资源配置等工业软件应用,推动龙头改进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益;持续推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重点推进安波电机、甬金科技2家企业完成贯标评定工作,力争50个以上项目新列入省级两化融合重点项目库,提升信息化环境下的企业新型能力。三要推进绿色发展。继续实行各县(市、区)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考核和GDP能耗数据公布制度,全面推进源头约束机制;强化年综合能耗总量超过3000吨标准煤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从源头上抑制高耗能项目过快增长;落实节能技术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政策,引导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实施节能改造,实施重点节能项目10个以上;继续开展淘汰钢铁行业落后产能和打击“地条钢”非法生产工作,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四要推进军民融合。积极争取工信部和国防科工局对我市引进优质军工企业的支持,主动对接十大军工集团,进一步支持宁德冶金新材料、锂电新能源、船舶修造等八大支柱产业实现“军转民、民参军”,重点扶持动力电池、电机、电控、新能源材料充换电装备等全产业链军民两用技术研发、产业化及项目建设;配合市申融办扎实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军民结合)建设。
(五)抓从严治党,推进自身建设得到新提升。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打造一支符合新时代新要求且务实高效的经信队伍。一要抓好机关党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重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增强“核心意识”,持续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委、支部领导班子作用,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和工作制度,持续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推进综治平安单位创建,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维护单位内部和社会公共安全。二要抓好廉政建设。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五抓五看”要求,进一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的监督落实;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和好干部标准,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和开展评先评优工作,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规范权力运行,落实权力责任清单,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持续开展廉政教育全覆盖活动,经常性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落实谈话制度,夯实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检查,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三是抓好精准扶贫。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对扶贫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推进我委挂钩寿宁武曲镇西塘村、福安湾坞镇福岭民族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重点帮助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能力;重点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加快村级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改善,推进挂钩村整体扶贫开发,增强村级组织自身“造血”能力;重点开展领导干部挂钩贫困户、计生户、残疾户、民族中学贫困生等对象结对帮扶工作,实现贫困人口逐步脱贫。四要抓好能力建设。加强经信干部业务培训,完善联系基层、企业挂点帮扶制度,推动干部多下基层、进企业、进车间,把制定政策、谋划工作、推动发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都落到基层、企业中去,真正成为服务发展的行家里手。同时,严格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等机关效能建设要求,完善委机关“周例会”工作推进机制,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经信系统作风效能建设良好态势,切实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敬业勤勉、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和清正廉洁的经信干部队伍。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 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收入预算为2758.84万元,比上年增加103.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增加未休年休假报酬和值班误餐补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58.84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758.84万元,比上年增加103.5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49.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35万元,公用支出113.19万元,项目支出1874.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758.84万元,比上年增加103.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增加未休年休假报酬和值班误餐补贴,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541.15万元。主要用于本委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58.45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发展资金1700万元、小微企业信息平台维护10万元、对口支援办援疆工作经费10万元、支前经费45万元、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经费(百家重点监测企业信息工作经费)10万元等专业性管理支出。
(三)事业运行118.7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四)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15.7万元,主要用于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服务中心专项工作经费。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43万元,主要用于本委离退休人员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0.61万元,主要用于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服务中心离退休人员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68万元,主要用于我委和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29.01万元,主要用于本委在职人员医保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9.1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医保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57.3万元,主要用于本委和节能中心、产业服务中心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4.6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7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13.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安排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6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项目客商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20%,主要原因是: 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14.29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4.29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19.0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口径调整影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2.29万元。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19万元,比2017年增加37.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7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1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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