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省经信委关于切实做好民爆物品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经信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8-01-15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宁经信装备〔2018〕6号
各县(市、区)经信(商)局、东侨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切实做好民爆物品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经信科工〔2017〕36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部门“三定方案”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刚双责”规定,结合《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经信运行〔2017〕444号)文件要求,在职责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联系人:郭源,联系电话:2078656,传真:2822919,邮箱:ndjxaq@126.com。
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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