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经信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8-02-04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宁经信运行〔2018〕31号
各县(市、区)经信(商)局、东侨开发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8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和宁德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大风天气的紧急通知》以及市安办《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我委拟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根据各县(市、区)经信部门“三定方案”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的发供电企业、民爆企业等。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1、企业自查。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在春节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发现隐患及及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到人。各单位将检查情况于2月12日前书面报委运行科(联系人:郭源,联系电话:2078656,传真:2822919,邮箱:ndjxaq@126.com。)。
2、市经信委抽查。我委拟于2月上旬组织运行科、能源科、装备科对部分县市企业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市经信委拟抽查企业:
福安大唐火电、供电公司,福鼎龙安热电、供电公司,蕉城洪口电站,屏南上培、金造桥电站、供电公司
民爆行业拟抽查企业另行通知
三、检查人员
黄聿杰 市经信委能源科主任科员
郭 源 市经信委装备工业科负责人
陈俊禄 市经信委电力执法办工作人员
四、检查要求
1、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开展全面检查,市经信部门抽查,检查过程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2、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防汛备汛和防御低温雨雪大风天气工作,认真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特别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闭环管理”。
3、检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食宿严格依据相关标准,不得超标。
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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