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要求报送水电站抵押登记情况的函
来源: [经信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8-03-3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宁经信能源函〔2018〕52号
各县(市、区)经信(商)局,东侨经发局:
为进一步做好水电站抵押登记相关事宜,加强对水电站抵押登记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请各县市于4月5日前上报本辖区内水电站抵押登记情况的电子版及扫描件(附件一),之后于每月月底前报送信息变更情况(联系人:黄聿杰, 联系电话:13706043794,电子邮箱:13706043794@163.com)。
附件:宁德市水电站及水库大坝财产抵押登记薄
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
附件:
宁德市水电站及水库大坝财产抵押登记薄
填报单位:
序号
抵押权人
抵押物
地址
评估价值(万元)
主债权数额(万元)
抵押人企业性质
抵押登记编号
登记日期
已设立抵押权情况
抵押期限
抵押人
经办人
登记证领取人及联系电话
登记变更及注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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