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德市联盛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霞浦分公司恢复经营的函
来源: [经信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8-04-17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宁经信装备函〔2018〕59号
霞浦县经信局:
你局2018年4月3日《关于请求恢复宁德市联盛民爆物品有限公司霞浦分公司经营资格的报告》收悉,经审核,我委在2017年7月18日开展的大排查大整治暨民爆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工作中,发现联盛民爆霞浦分公司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发生变动,且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问题,已整改完成,并于2018年3月28日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考评结果为达标(良好)级。我委同意恢复宁德市联盛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霞浦分公司民用爆炸物品经营活动。请你局按照职责要求,做好相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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