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经信委关于开展宁德市第一批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经信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8-06-29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经信(商)局、东侨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特支人才“百人计划”评选办法的通知》(宁委人才〔2017〕4号)和《宁德市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遴选办法》(宁经信中小〔2018〕79号)要求,决定开展宁德市第一批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宁德市第一批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优先从我市锂电新能源、冶金新材料、电机电器、生物医药、船舶修造、食品加工、发供电、合成革等八大产业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中遴选。
具体申报对象及条件详见《宁德市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遴选办法》(宁经信中小〔2018〕79号)。
二、申报材料
1. 宁德市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申报表;
2. 申报人所在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情况表及佐证材料;
3. 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申报人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成果证明材料(与宁德市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遴选评分表中指标相符的佐证材料);
各类表格可在“宁德市经信委门户网站—表格下载--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遴选”下载。申报时,须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经初审单位现场核验后退回。
三、评选流程
评选流程根据《宁德市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遴选办法》(宁经信中小〔2018〕79号)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各初审单位在审核过程中,应对申报人的计生、综治,及所在企业3年内有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偷漏税、拖欠职工工资、失信等情况予以严格审核认定,在申报文件中对审核认定情况作出明确说明。
四、评选名额及奖励
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八大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可推荐名额分配如下:福安市5名,蕉城区、福鼎市、东侨开发区各4名,霞浦县3名,古田、屏南、寿宁、周宁、柘荣县各2名。第一批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共遴选10名,入选者每人奖励8万元,分2年平均发放,由市人才专项经费列支,市经信委负责发放。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宁德市第一批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遴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尽快部署推荐申报工作,坚持好中选优,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 央属、省属、市属国有企业申报人材料经初审后报送至所在地县(市、区)经信部门汇总。
3、各县(市、区)经信部门于7月15日前将推荐对象申报材料、推荐申报文件、申报表等(一式三份)汇总报送市经信委,并附电子版,逾期申报无效。
工作联系: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科 郭源
联系电话:2822381,传真:2822919;
电子邮箱:ndjwqyk@126.com。
附件:⒈宁德市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申报表
⒉申报人所在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情况表
⒊宁德市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遴选评分表
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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